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内容

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最高50万补助,别错过申报!

cnnbsa发表于 2018-09-11 09:57:42 阅读次数:0
优惠政策

无偿资助:按实际财务投入额的20%以内给予补助,≤30万元; 由区属软件信息企业承接的,补助比例≤30%,≤50万元

制造过程信息化:

实施主体

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更多详情
资源摘要:

政策卡名称:2018年鄞州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项目资助申报

有效期限:2018/8/31至2018/9/14

适用行业:

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区域范围:注册地:鄞州区

资源详情:

 

  一、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2、具备承担项目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

  3、具备较好的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产品设计开发、业务流程优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等具体应用;

  (2)项目实施可行性强,应用技术成熟稳定,有完整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3)项目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及服务费投入比例占总投入比例在50%以上;

  (4)项目应用效果良好,有利于提升申报单位的管理和研发能力,项目得到评审验收组推荐。

 

  三、申报相关事宜

 

  1.各申报单位对照《关于印发〈鄞州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智慧办〔2018〕10号)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2.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申报单位应在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办项目申报应用系统(网址:

http://sb.yzjx.gov.cn)注册并申报。申报企业点击“注册用户”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见网站“系统使用说明”。申报项目涉及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正反打印,规范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3.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园区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对属地内申请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仔细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管理部门用章。

  4.受理地点:区智慧办信息产业科(惠风西路77号505室)

  5.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朱彬彬  87417825

  5. 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办项目申报应用系统技术支持:87685375

 

 

服务主体:

主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帮企热线:

8718宁波市平台 87188718

8718余姚平台 62628718

8718奉化平台 88888718

8718江北前洋平台 88398718

8718镇海平台 86668718


其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