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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认定

cnnbsa发表于 2020-06-19 10:46:27 阅读次数:0
资源摘要:

申报卡名称:2020年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认定

有效期限:2020-06-01 至 2020-06-30

适用企业:

区域范围:注册地:镇海区 经营地:镇海区

资源详情:

 

 

  一、申报对象

 

  镇海区内进行注册登记并实体运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民营企业管理人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企业在镇海区进行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且实体运营,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认定的,所在企业近三年企业主体税种每年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本人任法定代表人三年以上;

 

  3.其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申报认定的,个人近三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10万元(含)以上。

 

  (二)民营企业管理人才认定分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四个类别,须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特优人才。所在企业近三年企业主体税种每年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近三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2.领军人才。所在企业近三年企业主体税种每年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近三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3.拔尖人才。所在企业近三年企业主体税种每年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近三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4.高级人才。所在企业近三年企业主体税种每年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近三年个人所得税每年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对象填写《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申报材料报本行业主管部门。

 

  2.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初步认定建议名单,填写《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拟认定名单汇总表》,报区人力社保局。

 

  四、申报材料

 

  1.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3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2017-2019年度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税收完税证明(1份);

 

  4.历年参保证明(1份);

 

  5.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拟认定名单汇总表(1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拟认定名单汇总表本.doc

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doc

服务主体:

主办单位:

单位名称: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汪老师

固定电话:89287145

协办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经信局

联系人:郑老师

固定电话:89389741

单位名称:区住建局

联系人:蒋老师

固定电话:89389458

单位名称:区商务局

联系人:沈老师

固定电话:89287324

单位名称: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蒋老师

固定电话:89389458

帮企热线:

8718镇海平台 8666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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