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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奖励

cnnbsa发表于 2021-02-23 10:57:19 阅读次数:0
资源摘要:

申报卡名称:2021年度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奖励

有效期限:2021-02-08 至 2021-02-26

适用企业:

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区域范围:注册地:宁波

资源详情:

 

 

一、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我市辖区内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产业导向。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三)个性化指标。

 

1.专业化程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2.创新能力。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3.经营管理。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4.成长性。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推荐申报: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近三年有偷漏税和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报送要求

 

请各地于2021年2月26日前按要求报送下列申报材料:

 

1.本地推荐名单上报文件(盖章纸质版1份,电子文档Word版1份,见附件1);

 

2.企业申报书(盖章纸质版3份、盖章扫描PDF版1份、电子文档Word版1份,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3.证明材料(电子文档PDF版1份,见附件5)。

 

请将材料报送至宁波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28室(申报企业纸质证明材料1份保留在各地经信主管部门)。

 

联系人:朱孟海,联系电话:89292019,电子邮箱:1937796621@qq.com。

 

 

 

附件:

附件1.宁波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宁波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宁波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发展目标表.docx

附件4.宁波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docx

附件5.证明材料.docx

服务主体:

主办单位:

单位名称: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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