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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4-11-06 16:35:05 阅读次数:0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宁波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产〔2024〕1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循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稳定运营两年及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满足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要求;

3.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须通过属地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宁波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等材料。

(二)地方审核。属地经信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市经信局。市属企业和央企、省企在甬机构可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经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原则上从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各级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好申报工作。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择优推荐;要对申报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加强企业资质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11月8日前,各区(县、市)经信局完成初审,并将上报文件及企业的申报材料(含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一式1份报送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组织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公示。入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浙经信软服〔2024〕218号)要求,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联系人:寇全喜,联系电话:8929207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川路2001号,邮编:315066

 

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8日 

图片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doc

图片附件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x

图片附件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请点下面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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