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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出口新规

cnnbsa发表于 2020-05-29 14:55:39 阅读次数:0
    01. 全国暂停口罩等6类防疫物资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据义乌市商务局发布的《关于暂停市场采购出口特定防疫物资的通告》,自5月10日起,全国范围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简称“5+1类防疫物资”)。

        根据该通告显示,自今年5月2日起,对伪报、瞒报出口前述物资的,一经查获从严处罚。其中,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行业信用直接扣至零分,撤销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扣除当季度50%贸易奖励;对市场采购贸易组货人,行业信用直接扣至零分,撤销市场采购组货人注册,禁止企业法人一年内再次注册组货人;对一般贸易出口企业,行业信用直扣至零分,2020年一般贸易出口奖励扣除50%。

        公告地址:

  http://trade.yw.gov.cn/ptgg/t9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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