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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性记号笔》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0-08-27 11:08:19 阅读次数:0



附件2:
《油性记号笔》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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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2020年8月25日印发
 

ICS97.180

CCS Y 50

 

NBWJ

                            

T/NBWJ 032020

 

 

 

油性记号笔

oil-base ink marker 

(征求意见稿)

2020-XX-XX发布

2020-XX-XX实施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发布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及定义 1

4 分类 1

5 技术要求 1

6 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 4

7 试验方法 4

8  检验规则 8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文件牵头组织制订单位: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参与起草单位:XXX

文件主要起草人:XXX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油性记号笔

1 范围

文件规定了油性记号以下简“笔”)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文件适用于绘画、标记用的油性记号笔,俗称马克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ISO 780:1997,MOD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ISO 8124-3:2010,MOD

GB/T 12654  书写纸

GB 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048-2015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ISO 8124-6:2014,MOD

GB 24613-2009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HJ 371-201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QB/T 2992.5  笔类产品术语 第5部分:记号笔

T/CWIA 1001-2017  油性记号笔中墨水的有害物质限量

BS 7272-2:2008+A1:2014  书写及标记用具 2部分:减少(端盖)尾塞窒息危险的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QB/T 2992.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QB/T 2992.5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油性[墨水]记号笔  oil-base ink marker

耐久性记号笔  permanent marker 

使用油性墨水进行书写,适用于各种书写表面的记号笔

4 分类

油性记号笔按其储水结构可分为储水芯式和直液式。

5 技术要求

5.1 性能要求

油性记号笔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

项 目 名 称

要  求

7.1

初写性能

50mm内出墨正常

7.2

书写性能

划线200 m以上,线迹应流畅,无明显变淡、断线现象

7.3

抗漏性a/kPa

-30

7.4

笔头滑缩力/N

5.9

7.5

笔头强度/N

4.9

7.6

干燥性

30 s,覆盖纸上应无墨迹

7.7

附着性

载荷5.9 N,线迹不应被擦除

7.8

间歇书写

1 h50mm内出墨正常

7.9

耐水性

1 h,线迹应保持可见

7.10

耐光性

24 h,线迹应保持可见

7.11

耐温性

60±21 h,书写出墨正常,无渗漏墨水现象

7.12

耐冲击性

1 m高度水平跌落书写应出墨正常,零部件无开裂、变形、脱落

7.13

笔套拉力/N

4.939.2

7.14

外观

表面光洁,无擦伤、裂纹等缺陷;整笔无明显歪斜;零部件装配平服、牢固;标志字迹清晰;笔头部或尾部无渗漏墨水现象。

a 仅适用于直液式油性记号

 

5.2 安全性

5.2.1 笔套安全

笔套安全应符合GB 21027-2020中4.8的规定。

5.2.2 端盖安全

应符合BS 7272-2:2008+A1:2014的规定。

5.2.3 特定元素的迁移

墨水中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笔杆和笔套上涂层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应符合GB 21027-2020中4.1的规定。

表2 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单位:毫克每千克

元素

限值

Cr

10

Pb

3.4

Sb

11.3

As

0.9

Ba

1125

Cd

0.3

Hg

1.9

Se

9.4

B

300

Co

2.6

Mn

300

Sr

1125

Zn

938

Cu

156

Al

1406

Ni

18.8

有机锡Oragnic Tin

0.2

5.2.4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限量

可接触塑料和墨水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限量

单位:毫克每千克

邻苯二甲酸酯名称

CAS

限量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84-74-2

DBP+BBP+DEHP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85-68-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117-81-7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117-84-0

DNOP+DINP+DID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68515-48-0

28553-12-0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26761-40-0

68515-49-1

5.2.5 溶剂有害物质限量

墨水中溶剂的有害物质最大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溶剂有害物质限量   

单位:毫克每升

化合物

英文名称

CAS

限值

乙二醇甲醚

2-Methoxyethanol

109-86-4

≤0.5

乙二醇甲醚醋酸酯

2-Methoxyethyl acetate

110-49-6

乙二醇乙醚

2-Ethoxyethanol

110-80-5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2-Ethoxyethyl acetate

111-15-9

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

2-(2-butoxyethoxy)ethyl acetate

124-17-4

甲醇

Methanol

67-56-1

≤5

硝基苯

Nitrobenzene

98-95-3

≤0.02

环己酮

Cyclohexanone

108-94-1

≤46

3,5,5-三甲基-2-环己烯酮

3,5,5-Trimethyl-2-cyclohxene-1-one

78-59-1

≤3

Bnezene

200-753-7

≤100

甲苯

Toluene

108-88-3

≤500

二甲苯(所有异构体)

Xylene(all isomers)

1330-20-7

≤500

N,N-二甲基甲酰胺

N,N-Dimethyl formamide

68-12-2

≤100

6 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

6.1 划线仪

当使用划线仪时,应设定至满足下列条件:

a) 书写载荷:线迹宽度<2.5 mm,0.49 N

          线迹宽度2.5 mm,0.98 N

b) 划线速度:线迹宽度<2.5 mm,5.0±0.5m/min

          线迹宽度2.5 mm,9.0±0.5m/min

c) 书写角度:圆型笔头:65°±5°;

              非圆型笔头:笔头最大宽度部分与纸面完全接触时的角度;

d) 衬垫板:抛光的不锈钢板。

6.2 书写纸

符合GB/T 12654的定量规格为70g/m2书写纸。

6.3 环境条件

若无特别的规定,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15 25 ℃;

相对湿度:50%80%

7 试验方法

7.1 初写性能试验

7.1.1 试验器具

0.588 N(60 g)专用砝码。

7.1.2 方法与步骤

60 g专用砝码套在笔杆下端,使试笔与书写纸纸面成50°~70°倾斜角(非圆形笔头最大宽度部分与纸面完全接触),以20 mm/s~25 mm/s的划线速度徒手划线50 mm,检查试笔是否出墨正常

7.2 书写性能试验

7.2.1 试验仪器

a) 分辨力不低于0.01 mm的读数显微镜;

b) 直尺;

c) 划线仪。

7.2.2 方法步骤

7.2.2.1 徒手用试笔沿直尺在书写纸上划一条100 mm长的直线(最大线宽),用读数显微镜在直线中段测出线迹宽度低谷值。作为试笔线迹宽度。

7.2.2.2 调整划线仪满足6.1的条件,书写纸满足6.2的要求。

7.2.2.3 将试笔插在划线仪夹具上固定,并调整笔头的最大宽度与纸面完全接触。

7.2.2.4 开动划线仪划线至200 m,检查线迹是否正常。

7.3 抗漏性试验

7.3.1 试验仪器

a) 划线仪;

b) 减压仪。

7.3.2 方法与步骤

7.3.2.1 调整划线仪满足6.1的条件;书写纸符合6.2的要求。

7.3.2.2 将试笔在划线仪上划线至50 m。

7.3.2.3 将减压仪减压速度调至-30 kPa/min

7.3.2.4 取下试笔笔套,将试笔笔头朝下插入笔架,放入减压仪真空罩内。开启减压仪,当真空度达到-30 kPa后,保持10 min,检查试笔是否滴墨漏水

7.4 笔头滑缩力试验

7.4.1 试验器具

分辨力不低于0.01 N的测力仪。

7.4.2 方法与步骤

先将测力仪调零位,然后让笔头垂直接触测力仪受力面,逐渐加力至5.9 N检查笔头是否缩入笔体内

7.5 笔头强度试验

7.5.1 试验器具

分辨力不低于0.01 N的测力仪。

7.5.2 方法与步骤

先将测力仪调零位,然后让试笔与测力仪平台成65°±5°夹角,逐渐加力至4.9 N,检查笔头是否有裂、散、断现象

7.6 干燥性试验

7.6.1 试验器具

玻璃板;

500g专用砝码,底面直径为50 mm

秒表。

7.6.2 方法与步骤

在玻璃板上手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φ20 mmφ30 mm的圆圈,开启秒表计时至30 s,在线迹上覆盖书写纸,用专用砝码压在覆盖纸纸面上,重新计时,1 min后分开两纸,检查覆盖纸上有无墨迹

7.7 附着性试验

7.7.1 试验器具

a) 玻璃板;

b) 医用纱布;

c) 质量为600 g及底面直径为50 mm的专用砝码。

7.7.2 试验方法与步骤

将试笔在玻璃板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φ20 mmφ30 mm的圆圈,1 min后,在线迹上覆盖二层医用纱布,压上专用砝码,并来回干擦5,检查线迹是否被擦除。

7.8 间歇书写试验

7.8.1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

相对湿度:(65±5)%

7.8.2 方法与步骤

7.8.2.1 取下试笔笔套,在书写纸上划出正常线迹,将试笔水平放置在符合试验环境条件的环境中。

7.8.2.2 达到表1所规定的时间后,按7.1.2的方法,手划直线50 mm检查试笔是否出墨正常

7.8.2.3 如出现出墨不正常时,应重新套上笔套,水平放置24 h后再次按上述方法划线,试笔应出墨正常。

7.9 耐水性试验

7.9.1 器具与材料

a) 500 mL烧杯;

b) 蒸馏水。

7.9.2 方法与步骤

徒手在书写纸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Φ20 mmΦ30 mm的圆圈,1 min后,将划过圆圈的书写纸放入蒸馏水中,将书写纸浸没于蒸馏水中1 h取出后自然干燥,检查线迹是否可见

7.10 耐光性试验

7.10.1 试验器具

紫外线灯箱(灯箱内径为220 mm~230 mm,紫外线灯:功率30 W,波长2.537×102 nm,灯管长900 mm)。

7.10.2 方法与步骤

徒手在书写纸上划5个连贯的直径为Φ20 mmΦ30 mm的圆圈,将划过圆圈的书写纸放置于紫外线灯箱内照射24 h后取出,检查线迹是否可见

7.11 耐温性试验

7.11.1 试验仪器

恒温箱。

7.11.2 方法与步骤

将试笔(不脱笔套)水平放置在(60±2℃的恒温烘箱中1 h,取出后置于符合试验环境条件的环境中30 min检查试笔是否出墨正常,有无渗漏墨水现象。

7.12 耐冲击性试验

7.12.1 试验材料

厚度为30 mm厚的杉木板。

7.12.2 方法与步骤

在地上放置30 mm的厚杉木板,取1支新笔,使笔轴线与板面保持平行,并从离木板1 m高度处向板面自由落下,然后检查试笔是否出墨正常,零部件有无开裂、变形、脱落现象

7.13 笔套拉力试验

7.13.1 试验器具

分辨力不低于0.01 N的拉力仪

7.13.2 方法与步骤

将插紧后的笔套、笔杆分别固定于拉力仪的夹具上,开启拉力仪使笔套与笔体脱离,读取拉力仪的示值。

7.14 外观试验

200 lx~250 lx照度的白炽灯下进行目测。

7.15 安全试验

7.15.1 笔套安全试验

GB 21027-2020中 5.8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7.15.2 端盖安全试验

BS 7272-2:2008+A1:2014的规定进行。

7.15.3 可迁移元素限量试验

墨水中的可迁移元素检测按T/CWIA 1001-2017附录A的规定进行。笔杆和笔套上涂层的可迁移元素检测按GB 6675.4-2014的规定进行。

7.15.4 溶剂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溶剂中甲醇、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测按HJ 371-2018中6.2的规定进行,其他溶剂有害物质的检测按T/CWIA 1001-2017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

7.15.5 邻苯二甲酸质类物质限量试验

GB 24613-2009附录C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油性记号笔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1 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批由同一型号的产品组成,批量由负责部门指定,在允许的情况下,应与生产方协商后确定。

8.2.2 抽样

产品出厂应逐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计划按照GB/T 2828.1执行。

8.2.3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试验方法、抽样方案类型、检验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按表5规定。

 

表5 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试验方法

抽样方案类型

检验水平

IL

接收质量限

AQL

初写性能

A

7.1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

S-4

0.65

笔头滑缩力

7.4

耐冲击性

B

7.12

S-3

 

4.0

笔套拉力

7.13

外观

7.14

8.2.4 判定规则

批质量的判定根据GB/T 2828.1按单项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AB类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时,该检验批方可判为合格。出厂检验不合格批,应退回生产部门进行100%的整理和返工,整理和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对再次提交批应采用相应的加严检验抽样方案。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8.2.5 批检验后的处置

出厂检验合格批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后方可出厂。

8.3 型式检验

8.3.1 一般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应12个月进行1次型式检验(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溶剂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和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停产3个月或3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3.2 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40个以上样品作为供验样本,取其中20个样品作为检验样本,并按第5章所列全部项目逐项检验。检验合格率按单项计算。各检验项目中,初写性能、书写性能、笔头滑缩力、笔头强度、附着性、安全性合格率为100%,其它项目的合格率为90%如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取备样复测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8.3.3 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如再次型式检验不合格,产品停止出厂;待解决问题,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9.1.1 每支油性记号笔应有生产企业名称或其简称或注册商标。

9.1.2 油性记号笔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年、月)、支数等标志。

9.1.3 运输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执行标准号、重量、体积、内装产品数量、出厂日期等标志。

9.1.4 各种标志应明显清晰。运输包装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2 包装

9.2.1 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标志。

9.2.2 运输包装的包装材料应适应长途运输的需要。

9.3 运输

9.3.1 产品经运输包装后,可使用常用的交通工具运输。

9.3.2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日晒雨淋并防止与有机物气体接触。

9.4 贮存

油性记号笔应贮存于干燥并通风良好的仓库中,贮存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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