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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第十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0-11-11 10:26:53 阅读次数:0

各文具企业:
为加强我市品牌建设,做好品牌发掘宣传和推广工作,全方位展示我市企业、企业家的品牌亮点,弘扬和表彰本年度为我市品牌做出重大贡献及具有重大品牌影响力、行业推动力的品牌企业和典型人物,第十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将自2020年11月起至2020年5月,举行第十届宁波市“品牌双评选”活动。协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
(二)承办单位:宁波市品牌建设促进会
(三)协办单位:宁波文具行业协会等市各商(协)会组织、宁波市湖北商会等在甬异地商会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
三、活动流程:
1.报名推荐阶段:
时间:2020年11月——2020年12月下旬
有意向申报第十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品牌年度人物”的企业和企业家,可通过协会推荐报名并递交申报材料参与评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材料申报要求。
活动组委会将对推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初审合格的品牌/人物材料将被送至市发改委、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再次审核,以确定参评企业的参评资格。
2.公示投票阶段:
时间:2021年1月中旬
所有参评品牌/人物审核后确定公示名单,正式进入公示投票阶段,组委会将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搭建投票平台,作为公示投票的通道。
投票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专人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对公示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按照相应占比计算公示投票部分的得分情况。
3.专家评审阶段:
时间:2021年3月上旬
各参评商(协)会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品牌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相关的细则与要求,对参评品牌及参评人物进行评审与投票,同时结合公示投票情况,评审出第十届宁波市品牌双评选活动各奖项的意向名单,报市发改委审核确定。
4.颁奖典礼:
时间:2021年4月下旬
颁奖典礼定于2021年4月下旬举行,预热与呼应2021中国品牌日活动。颁奖典礼拟邀请我市主要领导出席并致辞;邀请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广播电视集团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并担任重要颁奖嘉宾。颁奖典礼还将邀请获奖企业代表、其他重点企业代表以及省内外媒体代表出席参加。
颁奖典礼中,将邀请企业家获奖代表发表专题演讲,分享在品牌建设道路上获取的宝贵经验,为本土品牌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出谋划策。
5.后续活动:
① 编印《第十届宁波市品牌双评选活动特刊》,展示参评品牌及企业家的风采。
② 组织各行业企业与获奖企业间的参观走访学习。
③ 通过重点媒体窗口,对优秀获奖品牌/人物进行推广展示。
④ 组织一部分民生类的参评企业参与线下特卖会和2021网红直播促品计划,助力企业拓展销售渠道。
⑤ 选择一部分品牌知名度较大、品牌建设水平较高的参评企业参加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主导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助力企业登上国内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品牌价值榜单,扩大宁波品牌的影响力。
⑥ 将帮助参评企业对接国内的知名品牌服务机构,助力企业的品牌建设发展。
⑦ 部分获奖企业将受邀参加2021年9月举行的宁波品牌创始人传承人大会。
6.取消资格情况说明:
发生以下情况时,经第十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确认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1.1年内出现质量、经营、劳动等行政处罚;
2.市场经营不规范,出现多次消费者投诉问题;
3.统计数据造假、荣誉造假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违法违规行为。
注:如因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修改部分实施细则及执行时间。
四、宣传支持
第十届宁波市品牌双评选活动将在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媒体的宣传阵容,为活动造势聚力。
甬派、宁聚等本地新闻媒体,以及央视网、新华网、新华社新媒体中心、搜狐网、凤凰网、《中国品牌》杂志等,国内一线媒体,将对报名参评、公示投票、专家评审、颁奖典礼等活动的多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
品牌宁波网、《品牌》杂志以及宁波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官方公众号等自有媒体,将作为活动的官方媒体,向社会全程传递第十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的重要消息。
联系方式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秘书处
会务部:闵芳、陈启德56786777 办公室:阮桑、韩薇87123208
邮箱:wenjuxiehui@163.com
第十届宁波市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鄞州区兴宁路46号联安品牌产业园附属楼2楼
联系人: 周可、陈妍 87314596、87253177     
网站:www.brandnb.com
附1:第十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活动申报资料
附2:第十届“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申报资料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宁波市文具行业企业服务窗口平台
宁波文具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
第十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活动申报资料
一、参评企业资格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宁波本地企业(品牌);
   2.企业(品牌)具备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是本行业/本地区重点产业链环节上的优势企业,近年来的业绩增长与品牌工作出现了长足的进步;或代表本市品牌经济的新生力量,在本年度培育了新的发展亮点。
  3.企业(品牌)诚信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热衷社会公益事业。近1年无行政性(包括质量、经营、劳动等)处罚类的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填写《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活动参评申请表》(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简介(300字左右,包括品牌历史、品牌建设等内容)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两年所获的品牌荣誉证明材料
5.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6.企业LOGO
三、申报时间
参评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各一份)于报名阶段结束前交至组委会或推荐单位。
 
 
第十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品牌名称   所属行业 工业□    农业□  服务业□
地址   邮编  
注册资金   2019年产值  
法人代表   手机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邮箱  
电话   手机   传真  
品牌创建历史及发展趋势(简述品牌创建过程、当前行业影响及未来品牌发展趋势)
 
品牌荣誉(简述近两年期间企业及产品所获荣誉情况)
品牌传播活动(简述近一年期间企业品牌宣传广告、公关活动及推广活动情况)
 
品牌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活动组委会:
电话:13957858258
传真:87299685
联系人:许建华
邮箱:TZBXJH@163.COM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6号联安品牌产业园附属楼2楼
参评单位: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十届“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申报资料
一、参评企业资格
1. 在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宁波本地企业中担任管理层以上职位;
2. 该企业人物具备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对本企业、本行业乃至本地区的品牌发展做出过明显的推动作用;或该人物代表了品牌人物的新生力量,对行业的发展和品牌事业的建设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3.所在企业诚信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热衷社会公益事业。近1年无行政性(包括质量、经营、劳动等)处罚类的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加盖公章)
2. 申报人物简介(300字左右)
3. 近两年所获的个人或单位品牌荣誉证明材料
4. 人物高清照片(大半身照)
三、申报时间
参评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各一份)于报名阶段结束前交至组委会或推荐单位。
 
 
 
 
 
第十届“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

公司  
推荐单位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移动电话   传真   E-mail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地址  
本年度参评人所获荣誉及优秀事迹  
活动组委会:
电话:13957858258
传真:87299685
联系人:许建华
邮箱:TZBXJH@163.COM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6号联安品牌产业园附属楼2楼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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