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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3-12-08 08:41:35 阅读次数:0
    各文具企业:
    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打响知名度、开拓贸易新契机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做好宁波文具品牌宣传、培育和推广工作,持续以品牌建设为引擎,着力打造品牌价值优势,挖掘品牌提升潜力,树立优秀宁波文具品牌形象,宁波文具行业协会(品牌指导服务站) 现组织企业参加由市发改委指导,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主办的“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3年11月至 2024年4月具体通知及申报表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参加活动的企业按照附件所示,于 2024 年 1月上旬前申报,并抄送协会秘书处,协会联系方式:闵芳,电话:56786777,邮箱: wenjuxiehui@163.com。

附件: 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方案

 
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高质量发展,推动品牌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促进本土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实现我市品牌价值的连年提升,继续积极做好我市品牌的宣传、培育和推广工作,着力挖掘本土优秀品牌和品牌人物,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举行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本次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由我市发改委指导,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主办,宁波市品牌建设促进会承办,我市有关商(协)会和在甬异地商会及部分区县(市)地方商会协办。活动分为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和第十三届“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两部分。
方案具体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品牌建设促进会;
(四)协办单位:市级有关商(协)会、在甬异地商会、各区县(市)地方商会、各县市工业区管委会、主流媒体(略)。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三、报名方式
①各区县(市)发改局、“六区二岛”发改(经发)局推荐报名;
②市级有关商(协)会、在甬异地商会、各区县(市)地方商会等行业协会推荐报名;
③各主流媒体推荐报名;
④企业推荐报名。
四、活动流程
(一)报名推荐、审核阶段
时间:2023年11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下旬;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接通知后,将报名材料于2024年1月上旬前上报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品牌/人物材料由市发改委、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再次审核。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参加“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材料(详见附件);
2.申报参加“品牌宁波年度人物”材料(详见附件);
(三)参评企业走访阶段
时间:2023年12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相关评委专家对此次活动的报名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考察,以便进一步了解企业状况,为专家评审环节打好基础。
(四)公众投票阶段
时间:2024年3月上旬;
① 所有参评品牌/人物通过审核后,活动组委会将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公众投票。
② 组委会将组织一批本土民生品牌在公众投票期间开展“品牌惠民”活动,在活动官网上发放消费折扣券,让广大市民免费领取,以提升活动的参与力度,惠及普通消费者。
(五)专家评审阶段
时间:2024年3月下旬;
本次活动组委会中的专家评委根据评选要求,对参评品牌及参评人物进行专业评审、投票表决,结合公众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2023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各奖项名单,然后再报市有关政府部门审核。
(六)颁奖典礼
时间:202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经市有关政府部门审核后的最终获奖品牌和人物榜单将在颁奖典礼现场进行公布。
五、后续活动
1.通过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对获奖品牌进行集中宣传。
2.组织有关企业参与品牌标杆企业的参观走访活动。
3.将获奖品牌企业和品牌人物编印《致敬品牌》及《品牌掌门人》系列主题画册,通过记录宁波品牌企业研发、培育、推广品牌的经验与事迹,进一步传播更多品牌企业风貌、品牌创始人及传承人的个人风采。
4.选送优秀参评企业参加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助力企业登上国内最具权威、影响力的品牌价值榜单,扩大宁波品牌的影响力。
5.线下组织部分民生类参评企业参与“惠生活”特卖会,扩大品牌惠民形式宣传力度(视情组织)。
六、备注
如有发生以下情况,并经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与有关部门确认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一)一年内出现质量、经营、劳动等行政处罚;
(二)市场经营不规范,出现多次消费者投诉问题;
(三)统计数据造假、荣誉造假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鄞州区兴宁路46号联安品牌产业园A楼1104室
联系人: 许建华;
联系电话: 13957858258;
邮箱:TZBXJH@163.com  
注:如因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修改部分细则及时间。
 
附件1.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申报要求、申报表
附件2.第十三届“品牌宁波年度人物”申报要求、申报表
 
第十三届宁波品牌双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一:
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申报要求
一、参评企业资格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宁波本地企业(品牌);
2.该企业(品牌)或是本行业/本地区的优势企业代表,或是品牌经济的新生力量,在本年度培育了新的发展亮点。
3.企业(品牌)诚信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热衷社会公益事业。近1年无行政性(包括质量、经营、劳动等)处罚类的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填写《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活动参评申请表》(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简介(300字左右,包括品牌历史、品牌建设等内容,电子版用Word文档形式发送);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两年所获的品牌荣誉证明材料;
5.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6.品牌LOGO。
三、申报方式
参评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各一份)于报名阶段结束前交至组委会。
 
 
 
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评选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品牌名称   所属行业 工业□    农业□  服务业□
地址   邮编  
注册资金   2022年产值  
法人代表   手机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邮箱  
电话   手机   传真  
品牌创建历史及发展趋势(简述品牌创建过程、当前行业影响及未来品牌发展趋势)
 
品牌荣誉(近年企业所获荣誉,如政府质量奖、品字标、省市守重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制定等)
品牌传播活动(简述近一年期间企业品牌宣传广告、公关活动及推广活动情况)
 
品牌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许建华
电话:13957858258  邮箱:TZBXJH@163.com              
地址: 鄞州区兴宁路46号联安品牌产业园A楼1104室
参评单位: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第十三届“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申报要求
 
一、参评企业资格
1. 在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宁波本地企业中担任管理层以上职位;
2. 该企业人物对本企业、本行业的品牌发展做出过推动作用;或该人物代表了品牌人物的新生力量,对行业的发展和品牌事业的建设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3.所在企业诚信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热衷社会公益事业。近1年无行政性(包括质量、经营、劳动等)处罚类的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加盖公章)
2. 申报人物简介(300字左右,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发送)
3. 近两年所获的个人或单位品牌荣誉证明材料
4. 人物高清照片(大半身照)
三、申报方式
参评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各一份)于报名阶段结束前交至组委会。
 
 
第十三届“品牌宁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
公司  
推荐单位  
参评人物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地址  
本年度参评人所获荣誉及优秀事迹  
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许建华
电话:13957858258  邮箱:TZBXJH@163.com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6号联安品牌产业园A楼1104室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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