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内容

关于申报2010年宁波百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百强企业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0-08-13 14:37:20 阅读次数:0
 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希望中国企业联合会继续把大企业研究工作做好”的批示精神,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继续开展中国500强和省百强企业排序工作的步署,我市决定继续开展2010年百强企业排序工作。我协会作为活动的协办方,协助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开展此项活动。现将2010年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序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工业、商业贸易、建筑、房地产、金融、交通、物流、通讯等各类行业和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华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不参加2010年百强排序。
二、申报企业的资格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不单独申报(中央企业、区域性连锁企业允许参加本市、省排序,但不选送国家级排序)。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核心企业)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
三、排序内容和条件
1、申报2010年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要求2009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9.5亿元以上,其中达到80亿元或35亿元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国企联和省企联。
2、申报2010年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要求2009年完成销售收入达到4.5亿元以上,其中达到30亿元或20亿元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国企联和省企联。
3、申报2010年宁波市服务业百强企业,要求2009年完成营业收入0.5亿元以上,其中达到8亿元或3亿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国企联和省企联。
4、在宁波市百强企业中排序最佳效益企业10家,入围标准:2009年完成纯利润1亿以上,参考指标:①资金利税率;②资金利润率。
5、评选10家优秀创业企业:要求企业规模100—3000万元,并附企业创业事迹书面材料;10家优秀管理企业:企业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并附企业管理事迹书面材料。(以上事迹书面材料在2000—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企业概况、获得重要荣誉、创业事迹或企业管理情况和成果)
四、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百强企业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百强企业申报表。附件一(下载网址:www.cnnbsa.com)申报数据必须真实,由企业法人和企业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表一式三份(需打印),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需发企徽或商标图案),申报时间到4月8日止。
2、排序:根据国际、国内通行规则,按2009年销售(营业)收入大小为序排序。
3、最终入围企业由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评审委员会确认。凡是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依法纳税、产品质量等方面出现区域性重大责任事故,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的,不得进入当年排序。
4、表彰:凡入围2010年的宁波市百强企业、优秀企业,设置奖杯、证书、上榜(报刊、会刊),在2010年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上表彰、发奖。
5、本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6、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劳动局、财税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和相关专家或人士组成。
7、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闵芳、李薇琪
联系方式:电话56119015、87123208,传真87123738
           QQ:214393121  电子邮箱:wenjuxh@163.com
其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