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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0-08-14 10:22:03 阅读次数:0
各会员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组织)追求卓越经营绩效,创新管理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甬政发〔2006〕123号)有关要求和2010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10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
    二、申报对象
    凡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的企业(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3年以上;
    2、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市内同行业前三位;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获得县(市)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二)申报对象不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有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4、近3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
    5、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组织概况。限在5000字以内,按《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
    (二)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定标准及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6万字数;
    (三)《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可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中“市长质量奖”专页予以下载),申报对象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四)证实性材料。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需企业提供和企业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
    (五)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申报对象近三年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二份,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格式为:申报表和组织概况以Word格式,自我评价报告和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以word格式和PDF格式,证实性材料以PDF格式。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至8月1日止。
    (二)申报对象上报的正式申报资料,必须经所属县(市、区)政府或市行业管理部门或市行业协会提出评价意见,并在申报表封面的“推荐单位”栏加盖公章。
(三)申报资料于2010年7月30日前以邮寄形式寄至宁波文具行业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地址:宁波市马园路165弄11号702室。联系人:李薇琪,闵芳,8712320856119015。并请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协会秘书处邮箱:wenjuxh@163.com
(四)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另需制作DVD(或VCD)光盘一份,用于向专家评委会审议会议介绍企业绩效。内容包括:企业的概况,包括企业环境和企业关系;企业的挑战,包括竞争环境、战略挑战和绩效改进系统;企业的绩效,包括产品和服务的结果,以顾客为中心的结果,财务和市场的结果,以人为本的结果,过程有效性结果和领导结果。DVD(或VCD)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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