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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宁波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0-08-14 10:22:33 阅读次数:0
各会员企业:
    为了激励我市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努力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开展“第九届宁波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与我市科技教育事业建设;
2.在科技工作中开拓创新,其成果已取得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我市的科技发展做出显著的贡献,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奖励;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我市青年科技工作者;
5.科技成果年限为2006年1月1日至今,其成果必须经有关部门正式鉴定或获奖。
二.评选范围:
1.候选人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各学会、市属企事业单位科协、在甬院校及各有关单位。
2. 考量参评宁波市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科技成果大小,一看获奖的等级,二看在课题项目完成者中的排名,主要看是否为前四名完成者。
3.在上届宁波市青年科技奖评选中落选的,近年来在工作中又取得新的成就,并符合申报年龄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仍可申报参加本届评选。
4.曾经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同类奖项的科技工作者,不能作
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三.报送候选人材料要求:
本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宁波科协网(http://www.nbast.org.cn)相关栏目公布,相关表格可在此下载(下载方法:宁波科协网—首页—学会之窗—学会管理员登陆,用户名:e19,密码:12345678—通知公告—附件下载—保存)。请参评者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下述评选材料报送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朱建中  联系电话:87740024,通信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徐路45号学会部  邮编:315040。
1.宁波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二份);
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一式一份);
3.成果应用后产生经济效益的财务证明(一式一份);
4.宁波市青年科技奖个人自荐表(一式二份);
5.宁波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必需有2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对被推荐人比较了解的同专业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一位专家不与候选人同单位。每位专家须分别填写推荐表)。 
以上附表若不够,可自行复制。
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须将有关评审表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E-mail:wenjuxh@163.com)。
四.评选方法:
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选出入围候选人10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委员会审查批准。
五.表彰奖励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协联合颁奖,对获奖人员发给证书和奖金。
附件:1.宁波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宁波市青年科技奖个人自荐表
3.宁波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表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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