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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1-07-25 15:18:42 阅读次数:0

各会员企业:

过去的一年,协会工作再一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份成绩单中有您的鼎力支持,也有您的全力配合,更有您的竭力奉献,在此向各位企业家们深表衷心的感谢!

过去四年在协会第二届执委会的带领下,会员企业的支持下圆满落幕。现在是第三届开始,为了答谢您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与厚爱,秘书处一直努力工作,尽己所能全心全意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使协会的平台能更进一步为企业、为行业发挥出更好、更强的作用。

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为有效开展协会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协会职能,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以及《宁波文具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均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协会新的章程规定每年的7-9月为交纳会费时间。为使协会的各项工作开展在经费上得以保障,使协会持续、稳定更好的发展,希望得到企业家们一如既往的支持,请各会员企业在百忙之中将2011年度会费及时汇入协会账户中。谢谢配合!

附件:会费标准:

     

    

会长企业

50000.00

副会长企业

20000.00

执行委员企业

5000.00

会员企业

1600.00

收款单位: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协会地址:市马园路16511702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    联系电话:56119015

汇款帐号:24010122000037794   传真:87123738;联系 人:闵芳。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2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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