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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2年协会会费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2-07-06 14:52:44 阅读次数:0

各会员企业负责人:

首先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对您给予协会工作的一贯支持表示深深的谢意!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为会员、行业、政府服务职能,根据国家民政局、财政部有关规定以及宁波文具行业协会新章程规定,年度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的7月至9月,现将收取2012年度会费。希望得到贵公司一如既往的支持!

协会目前服务项目:

一、沟通政府:协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二、贸易促进:介绍采购商,组织企业进行国内外参展、观展;三、行业交流:组织企业赴国内外实地考察交流(如温州、广州、台湾、新加坡、美国等地);四、行业维权:维护行业和企业利益,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应对贸易壁垒;引导会员企业起草和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等;五、行业培训:免费提供相关培训,根据会员企业实际工作需要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六、协助企业申报名牌,推荐企业申报各类名牌(市知名商标、商号,市、省名牌,高新技术企业等等);七、协会文化建设:举办各种联谊会、运动会、组织企业体检、联络员活动、公益活动等;八、个性化服务:企业融资、企业投资、企业发展、财务指导等。协会现建有网站www.cnnbsa.com、会刊、简报、QQ群等,希望各会员企业能充分利用协会的平台,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麻烦您收到通知之后,在百忙之中安排财务汇入协会账户中。谢谢配合!会费标准:会长企业5万元,副会长企业2万元,执行委员企业5千元,会员企业1600元。

收款单位:宁波文具行业协会;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汇款帐号:24010122000037794

联系电话:56119015;传真:87123738;联 系 人:闵芳。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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