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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轻工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3-01-16 00:00:00 阅读次数:0

各会员企业:

为了引导轻工企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与2009年组织各行业协会开展了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积极组织文体企业参加了200920102011年度轻工业行业十强企业、轻工百强企业评价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经研究决定,宁波文具行业协会继续组织文体企业参加2012年度的轻工业十强企业、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为保持十强企业评价的一致性,本次评价继续采用“4+X”的模式,即以主营

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产值利税率及工业总产值增速四项主要指标作为评价对象,增加出口交货值、产销率为参考指标。

(二)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法

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统一组织各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2、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负责组织推荐文体行业的企业参加的原则。

3、 对于同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业协会会员的企业,请选择一个行业进行参评,禁止在两个以上行业同时参评。

各参报企业(如是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上报:

12011年度本企业工业总产值、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22012年度本企业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其他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出口交货值、共11个指标(表格见附件)

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负责对上报企业数据进行审核和校验,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与协会沟通后上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批准评价结果、公布各行业十强企业名单。

二、百强企业综合评价工作

(一)轻工百强企业评价体系

为更加公正、公平、科学地评价出轻工百强企业、切实体现企业竞争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1、市场拓展能力:选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标体现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反映企业对市场的占有能力;

2、创收盈利能力;选用企业利润指标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反映企业创收能力;

3、绩效价值能力;选用企业产值利润指标体现企业的绩效价值能力,反映企业的品牌价值、科技投入与经营等要素对企业的增值能力;

4、财政贡献能力:选用企业的收税战利税比重体现企业的财政贡献能力,反映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能力

5、成长潜在能力:选用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速体现企业的成长潜在能力,反映企业增长的持续能力

(二)参评企业评价原则、组织方式及数据上报要求与十强相同。

你单位已列为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推荐上报行业十强、轻工业百强企业,请认真填写“参评行业十强、轻工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并盖章与2013225日前邮寄到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联系方式:闵芳、陈启德 56786777,乐依赟、施航民 87123208,传真:87123738

 

附件:参评行业十强、轻工业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O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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