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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宁波市百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百强企业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3-03-05 14:38:28 阅读次数:0

各会员企业:

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继续开展中国500强和省百强企业排序工作的部署,以及我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经与主办方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商议决定,由我协会联合协办,组织开展2013宁波市百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百强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排序,不进入综合百强排序(央企、省企除外),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中国500强和省百强入围条件按中企联、省企联规定执秆)。

二、排序内容和条件

1、申报2013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要求2012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达到17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2、申报2013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要求2012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3、申报2013宁波市服务业百强企业,要求2012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在1.3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4、最佳效益企业10家,在入围综合百强企业中按2012年完成净利润和纳税总额之和,取前十位。

三、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百强企业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百强企业申报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由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201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其他权威报表复印件。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并报送反映企业厂容厂貌的电子版彩照二张(需2MB高精度数码照片,用光盘或QQ文件报送,用于奖杯制作)。申报时间截止2013415

2、排序:根据国际、国内通行规则,按2012年销售(营业)收入大小为序排序,坚持公平、公正和客观原则。

3、最终入围企业由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评审委员会确认。凡2012年度亏损或所有者权益为负数企业不进入百强排序;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依法纳税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进入当年排序。

4、表彰:凡入围2013宁波市百强企业,将在我会举办的2013宁波企业家活动曰上表彰、发奖,并在报刊、会刊上榜表彰。

四、其他

l、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2、宁波百强企业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劳动局、财税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等单位组成。

3、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马园路16511702    邮编:315012

联系人:闵芳、李薇琪、陈启德、乐依

  话:5611901587123208

  真:87123738

附件:12013宁波市百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22013宁波市百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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