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内容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第一批)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5-01-14 09:55:35 阅读次数:0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与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工〔2012〕492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度第一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工业企业。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四大战略性产业,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海洋高技术、设计创意等四大新兴产业,石化、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传统优势产业;

2.新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宁波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3.企业管理规范,新产品工作体系完善,且成效显著;

4.要求生产企业符合环保条件,综合能耗指标低于全国、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产品条件

1.申报的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技术先进、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2.已列入2013年至2014年度宁波市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和通过市级新产品投产鉴定的产品,并且鉴定程序按照《宁波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

3.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同类产品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4.已形成批量生产,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具体要求:产品要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特点,新产品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或在关键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应用于申报的新产品上,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重大意义、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并具有一定的产业化基础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已获得或欲申报国内、省内或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和重点工业新产品的系列产品,原则上不再申报。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产品。

三、申报材料

1.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申报表(第一批);

2.新产品工作总结材料:(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研发机构设置及近年来新产品开发成效;(3)简要说明该新产品情况(包括:开发背景、主要功能及应用范围、先进性,技术水平、创新点等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经济社会效益、对企业或产业的带动性等);

3.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近2年内)、检测报告;

4.企业经济效益证明(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5.本产品技术开发费用证明;

6.本产品相关的授权专利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鉴定验收承诺书、宁波工业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产品照片、用户使用报告。上述材料能在网上填报的在网上填报,不能在网上填报的在纸质材料中补充,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15年1月26日。

四、奖励标准

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项,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五、其它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经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经当地经信局(经发局)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2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2份报送宁波市经信委科技处。

2.网上申报、详细信息查询和电子文档下载,可登陆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nbeic.gov.cn,也可登陆宁波市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网站:xcp.nbcx.cn。

3.资金奖励兑现如遇政策变化,按上级规定执行。

各地经信局(经发局)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按本次评选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宁波市经信委科技处徐伟洋,联系电话:89186427

             网上申报流程技术咨询  王莹

联系电话:87188718,18858282004

附件:1.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申报表(2015年度第一批)

      2.宁波工业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    

 
其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