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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19-08-27 14:54:44 阅读次数:0

甬经信创智〔2019〕99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推进《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程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申报

(一)第三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已列入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

2.2018年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第一位;

3.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亿元以上(其中,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位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

(二)申报要求。申报本批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填写《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向所在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发局进行申报。

(三)其他说明。已申报过工信部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市级培育企业,申报本批市级示范企业时,申请书只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部分即可,其它材料不用提交。

二、培育企业申报

(一)第三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宁波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五位,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

4.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近期通过努力,有望提高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行业领先企业的潜力。

5.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质量保证、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等管理制度。

6.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属于宁波市重点发展领域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申报本批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填写《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向所在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发局进行申报。

(三)其他说明。申报企业符合本批市级示范企业后两项条件的,可同时提出申请,申报本批市级示范企业,并在培育企业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三、推荐上报

(一)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发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推荐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要求,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和遴选,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各推荐单位将推荐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连同企业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1份),于2019年9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细分产品界定。申报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关于产品市场占有率排位。申报企业需提供产品市场占有率及排名说明材料,并有行业权威性机构提供的相关依据。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材料寄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44室。联系人:技术创新与人工智能处侯永成,联系电话:89292035,电子邮箱:houych@foxmail.com。

 

 

附件:1.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2.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请书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6日 

1.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doc

2.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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