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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定奖励

cnnbsa发表于 2020-08-14 14:16:35 阅读次数:0

 

资源摘要:

申报卡名称:2020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定奖励

有效期限:2020-04-22 至 2020-09-25

 

适用企业:

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区域范围:注册地:鄞州区 经营地:鄞州区

 

资源详情:

 

  (一)申报对象

  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鄞州区政府质量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前茅,技术、服务、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先进水平;

 

  4、在推进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实现技术跨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市内同行业前列;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

 

  6、近3年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已获鄞州区政府质量奖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不再申报鄞州区政府质量奖。

 

  (三)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概况和挑战(简介)。参照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要求提供,字数限5000字以内;

 

  2、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应对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执行,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

 

  3、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登陆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网(http://msa.nbyz.gov.cn)下载,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4、证实性材料。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5、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企业可以用近两年有关调查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可以用其自身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的材料。

 

  其中1、2、3项需提供一式两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4、5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四)申报流程

  1、各镇、街道及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场监管所积极引导、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并在被推荐企业申报表上形成意见和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至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静波,电话:0574-89296370)。上报截止期后,评审办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附件:

2020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服务业).doc

2020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建筑业).docx

2020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doc

 

服务主体:

主办单位:

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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