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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凉山”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cnnbsa发表于 2021-11-03 16:31:21 阅读次数:0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央和浙江省有关优化调整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部署安排,2021年4月,浙江省结对四川省,我市10个区县(市)结对凉山州11个县。5月22日,我局与凉山州人力社保局签订了《“宁波—凉山”劳务协作框架协议书》,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部署安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48号)精神,制订《关于做好“宁波—凉山”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48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对做好“宁波—凉山”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工作提出五项举措。

一是对凉山州人员来甬就业创业给予支持。凉山州11个县脱贫劳动者(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视同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结对地区劳动者来我市就业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是鼓励企业招用凉山州劳动力。我市企业新招用结对地区有组织输送的脱贫劳动者就业的,可按不超过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爱心岗位补贴,并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企业新招用结对地区有组织输送的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可按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爱心岗位补贴。对吸纳结对地区劳动者数量多、成效好的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奖补。

三是鼓励有组织劳务输入凉山州劳动力。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通过招聘会、职业介绍等方式,新组织结对地区劳动者来我市企业到岗就业的,可按每组织1人2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四是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提供给对口地区,形成跨区域、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招聘前视频推介宣传工作,建立网络招聘常态机制,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本地企业赴对口地区开展劳务协作招聘会。

五是加强组织保障和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项政策自2021年5月4日起实施,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构与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市人力社保局

解读人:李峻,8918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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