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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年重大科技专项拟立项项目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1-11-19 10:58:30 阅读次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甬高科党[2020]19号)文件的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及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高新区2021年拟立项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且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相关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万文娟 电话:89288765

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210室

附件: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年重大科技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doc 

高新区科创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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