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内容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4-05-11 09:55:04 阅读次数:0
各“小而美”企业: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和重点企业。

二、 申报要求

1.企业履约、经营正常。

2.2023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高于4.08%。

3.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4.本次贴息标准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内的贷款利息全额贴息,若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以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补贴;

5.此次贷款贴息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

2.贷款合同复印件;

3.借款企业利息支出发票及利息回单;

4.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整套报表)。

四、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22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田珊珊 邬琪琪   联系电话:89294276。

图片附件:2023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docx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其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