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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呼吁禁止在婴儿奶瓶中使用双酚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1-03-29 13:35:17 阅读次数:0

据国外媒体报道,近日,马来西亚槟城消费人协会(CAP)和大马消费人联合会(Fomca)联合宣布,对所有含有化学品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颁布禁令。这两个协会自1998年就呼吁对双酚A颁布禁令。他们称,政府应该立即对双酚A颁布禁令,而不是1年后才开始实施该禁令。

马来西亚卫生部曾宣布,从明年31日起这些含有双酚A的婴儿奶瓶为不合法的产品,以便让企业有一年时间时间去达到新法规的要求。

Fomca的首席执行官则在声明中称,政府不应该妥协,原因是,双酚A是一种有毒物质,对民众健康,尤其是婴儿和儿童的健康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不应该推迟一年实施禁令。CAP的总裁也表示,政府应该全面实施关于双酚A的禁令,禁止进口和销售含有该物质的水容器。他说,双酚A也被认为是一种环境激素,该物质能扰乱荷尔蒙分泌,消费者应该使用金属或者玻璃制造的奶瓶,扔掉塑料容器。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中国、德国、法国、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美国纽约州等国家和地区都已经禁止在奶瓶中使用该物质。

调查显示,含有双酚A的婴儿奶瓶、水容器、食品和饮料的包装罐等消费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学生和上班族。
来源:国家标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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