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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补贴法案损人不利己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2-03-23 11:53:59 阅读次数:0
  参众两院火速通过法案

         美国反补贴法案损人不利己

        美国众议院近日投票通过《1930年关税法》修订案,从而扫清了美国对中国和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的法律障碍。这一修订案明确赋予美国贸易执法部门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关税的权力。

         由于参议院已经于3月5日投票通过,目前,该法案已递交给美国总统奥巴马,待其签署后,将正式生效。法案为美国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反补贴”调查找到法律依据。

          现阶段,这一法案已获得美国制造业联盟NAM、美国纺织团体协会NCTO、美国商务部和美国钢铁协会的支持。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份仅由650个单词组成的法案威力无穷,一旦生效将对中国产品出口美国产生重大影响。

         为大选造势

          据了解,该法案是由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Dave Camp在2月29日提出的,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先后获得两院的支持,通过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对此,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参加“两会”答记者问时,严厉指责美国这一行为“不仅不符合国际规则,也不符合美国自己的法律。”

         实际上,参考今年美国国内的经济以及政治形势,可以想见参众两院火速通过如此重大的法案并非偶然。

        2011年,美国进出货物贸易仍然存在着巨大不平衡。

        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1年美国货物进出口额为36874.8亿美元,比去年增长15.5%。其中,出口14805.5亿美元,增长15.8%;进口22069.3亿美元,增长15.4%。贸易逆差7263.8亿美元,增长14.4%。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是中国,利用贸易措施来减少从中国的进口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现在美国面临着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危机。从经济的角度看,美国失业率高企、经济复苏缓慢。从政治上来看,美国正值大选之年,但现任总统奥巴马的支持率却创新低。在一项调查中,只有40%的受访者表示会支持奥巴马连任。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奥巴马政府为了促进就业,复苏经济,除了采取一系列的国内措施外,实施增加出口、减少进口的贸易政策措施也是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武长海对记者表示。

         此外,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规定,中国企业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的15年内,即到2016年12月10日,将不会被看作具备市场经济地位,一旦遇到“反倾销”以及“反补贴”调查,允许进口国在确定倾销或补贴的价格可比性时,参考第三国价格替代。所以,美国一直把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来对待,并且充分利用该条款,抑制中国产品对其出口。

      “双重救济”不能避免

        据悉,法案只规定了两项内容,即可以对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实施反补贴税,但如果行政机构不能明确辨别或衡量非市场经济国家提供的补贴,则不要求征收反补贴税;对涉及“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某些调查,需要调整反倾销税。

        简言之,法案除了赋予美国相关部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反补贴”调查的权利之外,也对现行的“反倾销”调查程序进行了修改。

        美国方面称,这有效避免了WTO此前裁定的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双反”调查中存在的“双重救济”情形。

        但是在对WTO规则有多年研究的武长海看来,情况并非像美国所说的那么公平。他认为该法案的提出是为了规避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美国商务部使用“双反”调查向“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作出违法判决而采取的“曲线救国”行为。

      “从该修正案的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看,都不能避免‘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的重复计算。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的执法部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在进行‘执法’时,具有极大的不透明性、歧视性、选择性和政治性,完全为利益集团所用。因此,《1930年关税法》修正案不仅是‘双重救济’,更是违背了WTO的公平和公正精神,在国内外或不同国家间实施了‘双重标准’。”武长海说。

       法案或引发贸易战?

        法案现在已经摆在总统奥巴马桌案之上,正式通过在弹指之间。

        有业内人人士认为,这是中美大规模贸易战的前兆。然而,武长海在接受采访时却给出了不同的看法:“法案的通过并不会引起中美贸易战。”

        他分析指出,即使美国该法案生效,美国也会慎重使用“双反”调查,中美之间的合作大于分歧。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双方存在着巨大的互惠互利,而不是单向,中美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除了货物贸易外还有服务贸易,以及投资、金融和科技等多领域,后者往往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然而中国现今和将来巨大的市场需求,是美国经济发展所必须的依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美不会引发贸易战,否则双方都会遭受毁灭性打击。但美国的贸易保护必然遭到中国全方位的报复,以达到利益平衡。

      “因此,历史证明,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从长期看是不会停歇的,遏制与反遏制,报复与反报复将不断重复上演,但发展也是永恒的,会在不断摩擦中前进,也就是曲线式上升发展格局。”武长海表示。

        2007年10月,美国作出了对华首起“双反”裁决。至今,美国商务部共作出了20多个针对中国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裁决。《1930年关税法》修正案如果通过并生效,必然会对中国出口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以及中国政府扶持产业的行为能力造成极大影响。

        “从中国出口企业来讲,在出口前,尽量避免‘采取低价策略’,在享受各种税收、财政补贴以及相关扶持政策时,应该注意优惠政策依据充足、执行准确、程序规范,严格根据WTO的规则进行,避免授人把柄。在被发起‘双反’调查后,受害企业应该联合起来,集体应诉。同时,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第一要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诉讼;第二要加强相关立法,做好法律应对工作;第三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战略产业时,应当注意相关政策与WTO规则的相容性和合规性。”武长海建议。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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