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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大将发明了毛笔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2-08-29 09:38:17 阅读次数:0

 

      《释名》里说:“笔,述也。述而书之。”其意为毛笔是一种写字的工具。从一部分出土的甲骨文判断,中国在夏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原始形态的笔。到春秋战国时期,笔已经十分普及了。那时笔的名称繁多,例如吴国叫 “不律”,燕国叫“弗”,楚国叫“幸”,秦国叫“笔”。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笔”的名称一直被沿用至今。

       后唐人写的《中华古今注》里说:蒙恬对毛笔的笔杆、笔毛用料和做法都有所改进。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腹文采。在文思泉涌时,没有顺手的书写工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于是蒙恬就萌生了改造笔的念头。
自古武将多喜欢打猎,蒙恬也不例外。在战争的间隙,蒙恬有空闲就去野外打猎。一日,他打了几只野兔回军营。由于收获不少,拎在手里比较沉,就把几只兔子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留下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一动。回到营房后,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来写字。但新兔毛并不吸墨,在绢上写字如同画符。蒙恬又试了几次,仍然不成功。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过了几天,蒙恬路过山石坑时,看到了坑里那支“兔毛笔”。经过几天的日晒雨淋,兔毛反而看着更蓬松了。出于好奇,蒙恬将笔捡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淋淋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又将这只“兔毛笔”带回了营房,往墨汁里一蘸,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很圆润。

       从此以后,浙江湖州(今吴兴)人便采用嘉兴路山羊毛制作羊毫笔,并得到了人们广泛认可,“湖笔”早在明清时期就成为全国最著名的毛笔品种,列“文房四宝”之首。

来源:中国制笔信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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