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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不能用在广告上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3-09-22 15:41:57 阅读次数:0

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去年12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和企业提出,实践中存在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误区,盲目追求驰名商标认定,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和其他弊端,建议进一步明确驰名商标的内涵,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对驰名商标认定机关、认定环节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禁止以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应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信息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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