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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玩具新指令即将生效配套检测标准已发布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1-06-29 13:21:01 阅读次数:0
笔者了解到,欧盟新玩具指令(2009/48/EC)的检测标准EN71-1 (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修订版已经发布。根据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2011720日起在欧洲市场新上市销售的玩具产品必须符合新的玩具法规要求。
欧盟是我国的重要的玩具出口区域,那么,欧盟新玩具指令EN71-12011的及其相关标准的发布实施会对我国的玩具出口企业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笔者走访了在玩具出口检测领域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
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告诉笔者,欧盟新玩具指令(2009/48/EC)从标示、绳索、包装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1、软填充玩具  含有纤维填充材料的软填充玩具,其接缝需进行70N的拉力测试,并且在使用最大10N的力量下,接缝的任何缝隙不能插入直径为12mm的带有完全倒圆形末端的测试棒的前端,或者表面材料不能插入直径为6mm的测试棒。
2、嘴部驱动玩具  新法规对可供放入口中的玩具(不论是否由嘴部驱动)都做了相关要求。以可供放入口中的玩具为例,可拆卸的吹口或其它可拆卸的部件不可以完全容入小部件容量筒中。
3、绳索  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如果一端带有松散的绳索(不包括拉拽玩具),则绳索松散部分的长度不得超过300毫米。供18个月以上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包括拉拽玩具),如果一端带有松散的绳索,而且绳索松散部分的长度超过300毫米,则玩具或其包装上应附有警告:“警告。不适合18个月以下儿童。带有长绳 / 长链。勒束危险。”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一端带有松散绳索的拉拽玩具,其松散绳索的长度不应超过800毫米
4、包装  供所有年龄段使用的儿童玩具的包装外形不能采用小球形状,且包装上任何可分离的部位不能是卵形或椭圆形,并且不能可以通过测试模E,除非其较大一边的尺寸为64毫米或以上。带有圆形末端的圆柱形包装上任何可分离的部件也要符合这项要求。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采用半球形包装,则其包装必须符合半球形玩具的相关要求。
5、警告  玩具警告语必须贴示在明显位置,并且可以清晰辨识,让消费者在购买前就能看到。这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网络或者以产品目录形式销售的产品。
6、充气玩具  所有充气玩具都要符合有关充气入口阻塞物的某些要求。例如,所有带阻塞物的充气入口中的阻塞物必须永久附着在玩具上。阻塞物或其任何部分,如果在扭力测试中脱离,则在拉力测试中不可以完全容入小部件容量筒中。另外,大于1.2的水中骑乘玩具,应符合EN 15649-3中有关Class A设备休闲漂浮物品的适用要求。
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指出,欧盟新玩具指令(2009/48/EC)之所以被称作迄今为止最“苛刻”的玩具指令,就是因为其各项条款都更为严格、严谨、严密,无疑会给相关企业带来一定的挑战。为了减少新玩具指令出台所带来的出口风险,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建议相关企业,一定要熟知指令要求,并密切关注其系列条款的变化,并要提高科研水平,改进生产工艺流程,积极寻找绿色、环保的可替代品,并借助于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来源:太阳能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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