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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宁波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5-01-05 11:07:47 阅读次数:0


甬财政发〔20141437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22号)有关规定,现公布《宁波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宁波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宁波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宁波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是根据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和2014122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告》为基础编制的,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告》规定,《宁波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标注“▲”的收费项目是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精神,自201511日起取消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

 

附件:1.宁波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 宁波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 宁波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宁波市 财政局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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