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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地税“三项举措”切实推进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5-04-28 11:14:18 阅读次数:0
    为切实推进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推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今年3月份,中央发布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标准从10万元以下提高到20万元以下,并简化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指标。随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2015年第17号公告就贯彻落实具体征管问题做出详细规定。江北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和市局相关部署,全力宣传、全程服务、全面分析,将贯彻落实小微优惠政策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稳稳落地。
    (一)深入宣传,全面解读。2014年以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入一个重大的调整期,江北局通过纳税人学堂、线上线下办税服务厅、公告栏、QQ群、短信、电话、上门辅导、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持久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此次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扩围后,为实现新政速递,我们在延续前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宣传工作:一是抽取政策颁布前一年和当年的所得税申报记录,比对找出预期符合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及时开展点对点政策宣传;二是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宣传月各个项目的核心内容,重点宣传;三是组织人员在银亿外滩大厦等小微企业办公集聚的楼宇,集中宣传;四是通过积极发挥政府经济部门等社会各界协税作用合力宣传,确保惠企新政被纳税人充分知晓。
    (二)突出重点,跟踪服务到位。4月是小微新政发布的第一个征税期,各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结果进行全面分析,重点比对分析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但不享受的纳税人,其填写的原因是否准确,是否由于会计填写差错或是对政策口径理解有偏差引起。对不享受原因填写为“资产总额不符合条件的”与资产负债表数据进行比对,不享受原因填写为“从业人数不符合条件的”与残保金计征人数、与前期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初步排查错误申报,根据排查分析结果,及时联系财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做好进一步的纳税辅导,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三)强化申报,切实利民惠民。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小微企业业主、财务人员,了解到这个政策后,他们根据各自生产经营情况,已经初步核算了新政能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数额,又一次地感受到分享“改革红利”的喜悦。强化申报同时便捷的申报方式也是利民惠民的好措施,只要填入计税依据数字小于或等于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就会自动跳出来,既及时提醒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降低资金成本,又大大省去了纳税人自己计算的繁琐,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部门在贯彻落实优惠政策上利落的春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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