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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五批奖补资金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2-07-15 14:29:39 阅读次数:0
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五批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8日。

(二)支持范围

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平台。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对照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包括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一致性。

(四)申报流程

1.街道、专业园企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街道、专业园审核后以表格形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汇总初审结果,将审核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工信局。

2.区重点企业(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至区工信局审核。

二、申报项目

(一)企业开拓市场补助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参加列入《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展会目录》展会的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单家企业年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参展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展会发票、照片等复印件;

3.《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展会目录》;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完成企业上云市级指标任务的运营商补助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完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达的企业上云指标任务的运营商。

支持标准:对完成企业上云市级指标任务的运营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每完成一家给予不超过1000元补助。

申报资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完成年度上云工作的企业名单;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机器换人补助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当年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2台(套)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购置发票上须注明工业机器人;

2.购置合同中须明确体现采购工业机器人相关条款。

支持标准: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2台(套)以上的企业,按照购置金额,给予不超过5%、最高50万元的补助。

申报资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设备采购合同;

3.设备购置支付凭证;

4.设备购置发票;

5.设备照片;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市级节水型企业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列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的节水型企业创建计划名单,并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节水型企业。

支持标准:对列入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计划且获得市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创建计划名单;

3.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认定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自愿清洁生产项目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列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愿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名单,并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列入市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且通过验收的自愿清洁生产项目,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创建计划名单;

3.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认定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陈老师89073998、董老师88350788

2.新明街道(丁香路116号):王老师87908515

3.贵驷街道(镇骆西路1091号):戴老师86559729

4.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光华路299弄C8幢602):陶老师:89289167

5.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创苑路800):陈老师89289213

6.区工信局(广贤路999号):赵老师89288611、徐老师 89289074

附件:

图片附件1.宁波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docx

图片附件2.2022年第五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审核汇总表.docx

图片附件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图片附件4: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展会目录.pdf

图片附件5.区重点企业名单.pdf

(附件下载请点下面阅读原文)

 

  

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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