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1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研发投入补助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2-08-12 16:13:44 阅读次数:0 次为鼓励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根据《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19〕11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申报要求和补助标准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7日。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须为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符合政策条件要求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对象须已纳入经信部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统计,并按时按要求完成月报、年报的数据报送工作。未纳入行业统计或未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的,不予享受补助。
(三)已向高新区科创局申报2021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为2021年度研发投入补助项目。
(二)研发投入核算口径,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有关文件执行。
(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如有违法经营、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偷税漏税、劳资群访案件发生,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不予享受补助。
(四)凡享受政策扶持企业,自享受年度起,应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持续经营十年以上。
(五)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按照申报材料顺序准备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附上封面(附件2)并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二份同电子版一并进行报送。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修改为企业名称。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8月17日前,按注册地址向所在街道、专业园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企业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各街道、专业园于8月24日前将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工信局。
五、奖励标准
对年度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按企业研发经费实际投入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补助额最高300万元。
六、申报材料
(一)《宁波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辅助账,如审计报告内无辅助账,则另外提供);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汇算清缴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89288611;
新明街道:87908515;
梅墟街道:88483098;
贵驷街道:86559729;
软 件 园:89289220;
双创中心:89289235、89289167
附件:
附件1.宁波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2021年度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街道、专业园初审意见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请点下面阅读原文)
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8日
- 2024-04-302023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三十周年特辑
- 2024-04-30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的通知
- 2024-04-26【项目申报】转发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2024-04-26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三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2024-04-25 关于组织企业赴山东临沂...
- 2024-04-17 关于组织企业参观 2024...
- 2024-04-12 关于表彰2023年度优秀联...
- 2024-04-10 关于开展2024年协会“联...
- 2024-04-08 关于协办TikTok Shop ...
- 2024-04-08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年...
- 2024-04-30 2023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
- 2024-04-30 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涉外专
- 2024-04-26 【项目申报】转发宁波市经济和
- 2024-04-26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三批制造
- 2024-04-12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宁波市
- 2024-04-12 关于2024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2024-04-10 【项目申报】关于转发《浙江省
- 2024-04-09 【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4年度
- 2024-04-09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