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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3-02-05 11:23:31 阅读次数:0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推动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省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分步分行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实现数字平台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率达30%,其中规上企业建设率达90%以上。2024年、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率分别不低于60%、80%,到2025年底高危行业企业和规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立足实际,分步实施。各地要紧紧围绕省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要求,立足实际,研究制定方案,每年至少确定2个行业(领域)或部分乡镇(街道)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分步稳步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地行动方案目标应与市目标任务相衔接,建设率和达标率分别根据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标准化自评数、达标数与区(县、市)“工业企业安全在线”企业基数(不含个体户)的比率测算。

(二)自主创建,务求实效。各地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自主加强作业现场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全方位排摸安全风险,全方位消除事故隐患。强化企业标准化建设全员参与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切实做到“五到位”,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坚决消除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管员、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标准化创建否决项。对基础条件差、人员少,标准化建设难度大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指导,鼓励或引导社会力量推动共建。

(三)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托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等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程序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评定标准。要按照评审权限加强相应标准化评审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对评审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评审人员管理和评审质量控制。要严格考评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禁止咨询和评审“捆绑”收费。

(四)完善措施,加强保障。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经信、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十二条各项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实现标准化企业在工伤保险费率下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对没有按要求改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企业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地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避免畏难情绪,立足实际,认真部署推进。要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助推企业标准化建设全员参与、全过程记录,扭转企业标准化建设“两层皮”现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舆论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法规标准、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具体标准要求,全面营造氛围。要组织专门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有效形式,逐级组织、分类(分行业)实施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稳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严格考核,强化落实。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督查、考评和通报。各地也要积极争取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和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或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采取函告、约谈等手段予以告诫,推动工作落实。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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