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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3-03-02 16:10:38 阅读次数:0
各街道办事处、大榭经济发展中心和甬保经济发展中心、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仑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北仑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仑政〔2022〕25号)《关于印发<北仑区技术改造项目和智能制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仑经信〔2022〕6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北仑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项目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在企业注册地开展,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实际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相关投入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三)项目要求在2022年1月(含)以后开工建设,为已建成或在建设项目,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项目。

(四)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

(五)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使用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移动物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等。

(六)已认定为2022年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项目的无需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自主申报,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期和投资额符合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内容。申报企业于2023年3月6日前将申报资料(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申报材料(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上报北仑区经信局。区经信局将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定,对符合条件的列入扶持计划。

区经信局联系人:李光霞,刘家鹏;联系电话:89384557,89384559。

 

附件:1.2023年度北仑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汇总表2.北仑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投资额界定表图片附件1-2.doc

3.2023年度北仑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图片附件3.doc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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