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4-07-04 11:05:42 阅读次数:0 次为做好宁波市2024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工作,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的个人。
2.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报单位在近三年中,没有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无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代理)或已整改到位。
4.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被列入破产清算、已吊销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补助或奖励。
二、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
(一)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发知识产权保险创新产品,对当年度获得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立项批复的,给予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二)支持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系列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保险(政府组织的海外参展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每年给予每家投保单位(或个人)最高不超过保费80%的补助(保险机构提供投保单位(或个人)已支付20%及以上保费的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统一申请补助);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险种每年按最高不超过保费的50%给予补助(保险机构提供投保单位(或个人)已支付50%及以上保费的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统一申请补助),每家单位(或个人)当年度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审批备案的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补助项目清单(加盖公章);
5.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投保单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材料,于2024年7月15日前提交至宁波市知识产权保险运营服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杜老师,18958380934。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补助金额,并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金补助或奖励资格,按原渠道收回资金,5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和个人资金补助或奖励的申请,并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对于已经获得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获得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资金支持。
附件:1.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2.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补助项目清单.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 2025-01-14 【浙江省】2025年度AAA级...
- 2025-01-08 关于开展四川省凉山州雷...
- 2024-01-19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宁波市...
- 2024-12-16 关于强化冬季安全生产管...
- 2024-12-10 关于召开协会五届六次监...
- 2024-12-10 关于召开协会五届八次理...
- 2025-01-14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5
- 2025-01-09 【项目申报】关于开展宁波市中
- 2025-01-09 【通知公告】宁波市民政局 宁
- 2025-01-09 【通知公告】宁波市民政局 宁
- 2024-12-25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4
- 2024-12-20 【政策法规】工信部等四部门发
- 2024-12-19 12月外贸新规
- 2024-12-19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
- 2024-12-03 图解《宁波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