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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缅因州通过《2008年儿童产品安全法案》的改革方案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1-07-06 14:26:46 阅读次数:0
美国缅因州立法院于2011年6月7日通过了一项针对《2008年儿童产品有毒化学物质法案》(又称《2008年儿童产品安全法案》)的立法改革议案。目前,该议案已提交至州长,待其签署即可生效。
改革后的法案(LD 1129)旨在减少不必要以及花费较大的法规条款,以减少对缅因州小型企业的负面影响。
改革后的法案中,美国环境保护部门(DEP)将有关BPA和玩具(或其他产品)中优先化学品的报告制度延期执行至2011年10月3日,原因是企业需要更多的适应时间以符合法规要求。
根据此前的报道,原先的儿童产品安全法案要求缅因州的玩具企业对玩具进行检测,并在文件中申明其产品不含有DEP指定的超过1750种的“优先化学物质”。
此外,新法案的变化还包括:
1.豁免无法接触的产品部件;
2.规定儿童产品中化学物质的限量;
3.清楚地解释法案的重点是规范“有意添加”的原料;
4.要求美国环境保护部门的决策必须有科学可靠的依据。
缅因州州政府事务高级主管Andy Hackman表示,改革后的立法将在确保小型企业的活力和发展的同时,继续提升儿童产品的安全。
来源:美国玩具协会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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