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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制定儿童激光玩具标准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3-12-30 13:14:24 阅读次数:0

日前,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指引草案,把带激光的玩具枪、激光束的陀螺和手持式光剑等激光玩具纳入了安全监管范围。

该草案定义了儿童激光玩具产品,并要求这些产品必须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定义的第Ⅰ级辐射限值。草案高度鼓励符合第Ⅰ级辐射限制的产品贴附标签,让消费者清楚知道此产品的风险最小。FDA此次定义“儿童激光玩具”为:专门生产、设计或宣传给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包括用于瞄准的玩具枪激光装置,在转动时会发出激光束的陀螺,作为光剑玩具的手持式激光器,可以发出跳动激光束的固定物体,用于娱乐用途的在开放地方发出光学效果的激光器等。

据悉,FDA认定4种主要的危害等级(从Ⅰ到Ⅳ),包括3种子类(Ⅰa,Ⅱa和Ⅲb)。在不当使用情况下,等级越高,激光辐射强度越大,造成的潜在危险程度也越高。

为了提升激光可能会对儿童和周边的人造成潜在危险的重视程度,相关企业要定期关注国外CPSCRAPEX等发布的通报召回事件和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更新,以便及时对产品生产作出调整;另一方面,增加与出口商的信息交换,掌握FDA发布的指引草案,熟悉产品涵盖范围,使产品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和美国联邦法规的要求。

信息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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