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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 | 宁波市贸促会经贸预警信息快报2024年第25期

cnnbsa发表于 2024-04-10 11:14:07 阅读次数:0

(一)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1、墨西哥对华新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4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内径为13~22英寸(330.2~558.8毫米)的用于乘用车和轻型载重汽车的新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不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4011.10.10和4011.20.06。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美国对铸铁污水管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Cast Iron Soil Pipe)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3、欧盟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于3月27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6.6%~24.2%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为粘度大于等于78毫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907 61 00(TARIC编码为3907 61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4、美国对涉华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对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5、美国对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Steel Wheel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6、美国对涉华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对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7、印度对涉华叔丁醇钾和叔丁醇钠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parna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叔丁醇钾[Potassium Tertiary Butoxide(KTB)]和叔丁醇钠[Sodium Tertiary Butoxide(STB)]启动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美国的叔丁醇钾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51490、29051990和29054900项下的产品。

8、印度对华二氧化钛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Kerala Minerals and MetalsLtd.、Travancore TitaniumProducts Ltd.和VV Titanium Pigments Pvt.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二氧化钛(Titanium Dioxide)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230010以及部分32061110和32061190项下的产品。

9、印度对华偶氮颜料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darshan Chemic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偶氮颜料(Azo Pigment)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041711、32041720和32041731以及部分32041719、32041739、32041740、32041759、32041769和32041790项下的产品。

10、印度对华丙草胺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dia Pesticid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丙草胺(Pretilachlor)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任何形式的丙草胺及其中间体–2,6-二乙基-n-(2-丙氧基乙基)苯胺(也称为PEDA)。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08 91 99、3808 93 90、3808 99 10、3808 99 00、29214290、29221990和29222990项下的产品。

11、印度对华塑料加工机械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塑料机械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塑料加工机械(Plastic Processing Machines)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771100和84779000项下的产品。

12、印度对华珠光颜料发起反补贴调查

2024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darshan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珠光效果”颜料或云母珠光颜料,不包括“用于”汽车的效果颜料或云母珠光颜料(Effect Pearlescent Pigments or Mica Pearlescent Pigments, excluding effect pigments or mica pearlescent pigments for automotive applications)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06项下的产品以及32041720、32041739、32041759、32041790、32071040、32129090和32151990项下的部分产品。

13、印度对华装饰纸启动反倾销期间复审调查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 Huawa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印度进口商Fakirsons Papchem Pvt. Ltd.、印度层压板制造商协会 [Indian Laminate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LMA)] 及其成员(进口商/用户),即Century Plyboards (India) Ltd、Merino Industries Ltd、M/s JKS Décor Paper LLP 和 Thansau Decors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Decor Paper)启动反倾销期间复审调查,审查涉案产品的范围以及重新确定倾销幅度。此次调查是对现行反倾销措施(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12月27日第77/2021-Customs (ADD)号通报和2022年5月24日第15/2022-Customs (ADD)号通报 )的全面审查,审查范围涵盖印度商工部于2021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最终调查结果和2022 年 4 月 10 日发布的补充最终调查结果的所有方面。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8059100项下的产品以及48022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14、印度对涉华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分子量介于3000至4000的聚醚多元醇(Flexible Slabstock Polyol Molecular weight 3000-40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Wanhua Chemical Group)为534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608美元/吨,泰国生产商GC Polyols Company Limited为470美元/吨、泰国其他生产商为480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20、390791和390799项下的产品。

15、印度对涉华维生素A棕榈酸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iramal Pharm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瑞士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Vitamin- A Palmitate)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无论是否稳定、所有强度和形式的Vitamin-A Palmitate 1.7 MIU/Gm和Vitamin-A Palmitate 1.0 MIU/Gm,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362100项下的产品和29362290、29362800、29369000、29362690以及293629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次调查产品不包括用于动物的Vitamin-A Palmitate 1.6MIU/Gm。

16、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397/AD39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行业协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3月15日第2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0046毫米~0.2毫米、宽度介于20毫米~1616毫米、长度大于150米,无论有无衬背、无论是否涂镀的铝箔卷,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7 11 110 9、7607 11 190 9、7607 11 900 0、7607 19 100 0、7607 19 900 9、7607 20 100 0和7607 20 900 0项下的产品。

17、印度对华易拉罐盖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401直径(99毫米)和300直径(73毫米)的镀锡板(含电解镀锡板)易拉罐盖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741美元/十万件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3099020项下的产品。以下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1.由镀锡板以外的材料制成的易拉罐盖,如铝、无锡片等;2. 除401直径(99MM)和300直径(73MM)之外,任何品牌/进口材料的其他尺寸的易拉罐盖;3. 任何品牌和尺寸的部分或短孔径的易拉罐盖。

18、印度对涉华氰化钠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的氰化钠[Sodium Cyanide (NaC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涉案企业中国生产商河北诚信集团有限公司(Hebei Chengxin Co. Ltd.)为286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554美元/吨,欧盟生产商Lučební závody Draslovka a.s. Kolín为13美元/吨、欧盟其他生产商为230美元/吨,日本生产商为447美元/吨,韩国生产商为413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7项下的产品。

19、印度对涉华合金破岩器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全组装合金破岩器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基于CIF(到岸价)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见附表1。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314930和84314990项下的产品。

20、巴基斯坦对涉华氯化石蜡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3月3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64/NTC/2024/CPW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Nimir Industrial Chemicals Limited于2024年2月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伊朗和卡塔尔的氯化石蜡(Chlorinated Paraffin Wax)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和损害调查期均为2023年2月1日~2024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824.9980。初裁结果预计于立案之日起60日至180日发布。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1、印度定目标:未来5年内平均每年吸引千亿美元外资

“我们的目标是,未来5年内平均每年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达到1000亿美元。”印度商业和工业部下辖的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部部长拉杰什·库马尔·辛格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据彭博社6日报道,过去5年印度平均每年吸引外国投资700亿美元,并在2022年达到848亿美元的高点。然而2023年印度吸引外资大幅下滑至714亿美元。

数据显示,制造业、电力与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以及零售领域一直是外资流入印度的主要行业。《印度快报》分析称,从行业来看,2023年外资对于印度计算机软硬件、贸易、服务、电信、汽车、制药和化工领域的投入有所减少。

彭博社称,印度在试图吸引“将资金从中国转移到其他国家”的投资者。作为去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最快的主要经济体,印度正积极吸引那些开展“中国+1”战略的企业,在西方企业打造中国之外的供应链的过程中获利。辛格表示,“在电动车、电子产品及一般消费品等领域,印度拥有无可比拟的市场潜力,这些产品在印度人口中的普及率远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印度近期在吸引外资方面的努力正在收获一定成效。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特斯拉4月将在印度选址建立一家投资高达30亿美元的电动车工厂。此前,印度总理莫迪会见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并邀请他在印度探索电动车的投资机会。印度还批准了一项为期5年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挂钩激励计划,预算约合30亿美元。

“印度国内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厚,政府采取了一些与市场经济规律相悖的措施,成为不少外资到印度投资的最大担忧。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和韩国在内的多国跨国企业都对此深有体会。”复旦大学南亚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民旺表示,印度应改善本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力,摒弃投资和贸易上的保护主义做法。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7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印同为发展中大国和重要新兴市场,在全球主要的经济体中均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自2010年起,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就已跃上千亿美元,之后逐年递增,并在2022年创下1891.3亿美元的历史新高。202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仍为历史第三高。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经济参考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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