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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文具协会发表于 2011-05-03 10:11:07 阅读次数:0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61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
指导目录》仍维持2005年本的分类方式,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指导目录》中。为了帮助广大文体用品生产企业学习该指导目录,现将该目录中涉及文教体育用品的内容做归纳,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类 鼓励类
十九、轻工
1.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
2.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
3.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4.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设计、制造
5.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6.动态塑化和塑料拉伸流变塑化的技术应用及装备制造;应用电磁感应加热和伺服驱动系统的塑料加工装备
7.用于制笔、钟表等行业的多工位组合机床研发与制造
8.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与应用
9.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
10.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第二类限制类
十二、轻工
1.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
2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 77 - 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3.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第三类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11年是指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十二)轻工
1.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2300/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
3.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4.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
5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6.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
7.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8.幅宽在1.76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
9.幅宽在2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以上是对目录中涉及文教体育用品内容的调整,如需要全面了解该指导目录》,请点击下面的链接,登录到国家发改委网站查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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