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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鄞州区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cnnbsa发表于 2022-02-25 11:35:24 阅读次数:0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发展我区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根据《关于2021年鄞州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1〕17号)、《鄞州区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鄞州区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申报分两类:科技服务业苗子企业、成长激励。新上规企业奖励以及引进企业奖励不需要申报。科技局将根据统计局数据,对于符合要求的直接予以补助。

总体要求

1、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七大服务领域。

2、本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业从事科技服务工作。

申报条件

苗子企业:

1、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已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且增长在20%(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具备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科研和管理制度健全,建有独立的科技服务台账。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成长激励:

1、申报对象为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1--11月份增幅高于全区平均(18.2%)并纳入科技服务业统计的规上企业。

2、建有独立的科技服务台账,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

3、同时企业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占比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企业本身无须研发投入的,不做占比要求):

上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占比高于6%(含);

上年营业收入在5000至1亿元(含)的,占比高于5%(含);

上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占比高于4%(含)。

在此基础上,研发投入按《鄞州区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鄞政办发〔2021〕89号)文件执行:要求企业保持研发投入强度或总量正增长。对于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以其当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同比数据”和“研发投入总量同比数据”中之较低者为比例,兑现政策奖补资金。

申报材料要求

1、鄞州区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承诺函;

3、前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前两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和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企业完税证明(主要为所得税和增值税);

4、企业本科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清单及2021年12月企业社保缴费人员清单;

5、上年度科技服务台账;

6、企业在技术、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等方面具有明显创新特色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创新项目说明材料或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商业模式运营说明材料、组织模式说明材料等(若有);

7、申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反映机构信誉或在行业内地位的证明材料(若有)。

相关样表格式详见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其他事项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先在鄞州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新项目--2022年度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网址http://program.yzq.sti.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经审核并提示提交书面材料后,在线打印申报表(新注册企业需要先注册)。递交书面材料:将在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的申报表和其他附件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经所在街道(镇、园区)推荐并盖章后,地址:鄞州区学士路298号408室。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系统自动关闭)。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

2、联系方式,系统及书面资料受理:郁婷尔,电话: 88004828;政策咨询:刘茜:89295729、毛均校:89295726。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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