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预警信息中心  律师说法   内容

知识产权案例展示案例:青岛点石公司与宁波华丰公司外观专利侵权纠纷事宜

cnnbsa发表于 2020-11-24 09:48:47 阅读次数:0
【案情简介】
青岛点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石公司”)向宁波华丰文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寄送了一份律师函,认为华丰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走珠笔侵犯了其享有的专利号为“ZL201830104944.2”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要求华丰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产品,以及赔偿损失10万元。
 
【案件进展】
华丰公司委托律师对点石公司享有的专利进行核实,同时对两者产品进行比对,认为点石公司所称的侵权产品实际上是华丰公司以株式会百乐(PILOT CORPORATION)的专利产品为原型进行设计的,与点石公司的外观专利设计外观不一样。株式会百乐在1997年10月3日向欧盟注册申请了一款中性笔的外观专利,专利号为2073521,而华丰公司设计该产品时对点石公司的专利完全不知晓。而且,点石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经对比,点石公司的外观专利设计落入株式会百乐的外观专利设计范围,且该设计已在1997年公开,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点石公司的外观专利权无效。因此,华丰公司并未侵犯点石公司的外观专利权。

其它新闻